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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网站ICP备案流程-备案资料要求-域名备案要求

发布时间:2018-12-28 浏览次数:3915

      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精神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应当办理备案!未经备案,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。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。

       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,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。

网站备案,icp备案,域名备案

       互联网信息服务,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。

       下面一诺互联给大家整理一下西藏网站ICP备案流程,备案资料要求,域名备案要求:

       1、企业用户:主体信息需填写法人,网站名称必须填写公司名称即备案主体名称

       2、核验照片要符合当季要求(照片背景为全幕布,不得出现空白和杂物)

       3、新域名备案期间网站不允许访问;已经通过的网站网站底部需标注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址:www.miitbeian.gov.cn

       4、单位用户:域名所有人需是公司全称或者法人姓名;个人用户:域名所有人需是备案主体姓名。域名有效期都必须大于6个月以上且已经实名认证,并在备案系统上传域名证书

       5、企业备案:需要填写办公电话、手机、应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及联系人姓名;个人备案:有办公电话则请填写,若无办公电话除了填写手机,还需备注一个应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及联系人姓名.且网站名称需真实体现网站内容

       6、 所有备案网站都必须取得网信办出具的党建确认函后,方可进行网站备案审核,请你到所在地的网信办办理党建确认,取得确认函后将纸质文件原件(复印件、扫描件均无效)快递到西藏管局,地址: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太阳岛一路13号通信管理局互联网管理处收 电话0891-6329494

TAG标签: 网站备案icp备案域名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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